松山買房推薦MASTER賴奇勇大師房屋 敦北民生線上預約
Privacy Policy

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2026 年 10 月 4 日 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13 日(第 8、12 節 LINE 接收端措辭更新)

個資告知摘要

你在本網站預約表單填寫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等資料,是你自願提供的,我們這樣處理:

  • 只供賴奇勇本人為預約確認、不動產服務聯繫之用。
  • 不公開,也不出售或轉給第三人作其他用途;網站運作所必須使用的雲端、電子郵件、LINE 等服務供應商,見第 12 節。
  • 你隨時可以要求查詢、更正或刪除,方式見第 14、16 節。

預約表單送出鍵旁有「同意個資告知」勾選框,勾選與否都可以送出預約。以下為完整政策。

你若是填寫「買方需求表」或首頁的「諮詢表單」,這兩張表單的運作方式與個資告知事項,請看第 18 節。

1.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 https://ayonglai.com(以下稱「本網站」)及其線上預約功能、「買方需求表」與首頁「諮詢表單」(後兩者見第 18 節)。本網站可能連結至第三方服務(例如 LINE),該等服務的資料處理適用其自身政策。

2. 我們蒐集哪些資料

蒐集者:本網站預約功能之個人資料蒐集者為賴奇勇本人。賴奇勇目前透過富麗欣房屋仲介有限公司(大師房屋敦北民生加盟營業處)提供不動產經紀服務;上述公司/品牌/加盟營業處資訊為目前所屬資訊,未來如有變動將另行更新本政策,不影響蒐集者本身之同一性。本政策以下所稱「我們」「本公司」「營業方」,均指賴奇勇本人。

2.1 你在預約表單主動填寫的資料

(1)所有預約均須填寫:姓名、電話、電子郵件、預約目的與需求類型、見面方式、預約時段與時長、希望處理的時間。

(2)依你選擇的需求另須填寫:買房/租賃(希望區域、預算、需求重點、預計時間)/賣房(物件大約位置、物件類型、出售原因或期待、希望出售時間)/房產法律問題(問題類型、事情摘要、是否有期限)/其他房產問題(想討論的事情、希望處理時間)/異業合作(合作方向、公司或單位名稱、職稱或角色、合作內容、預計合作日期)/求職面試(應徵職務類別、想應徵的職務、相關經歷、最快可到職日期)。

(3)選填:LINE ID、補充說明;求職面試另可選填作品集或履歷連結。

(4)若你使用我們事先提供的「指定地點」專屬連結預約,該地點由我們與你確認後帶入,無法於表單中自行更改。

上述第(1)、(2)項為完成線上預約所必要;第(3)項不填寫不影響預約。未成年人若欲預約求職面試以外之服務,請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另行聯繫確認;本網站目前未特別驗證使用者年齡。

請勿於「補充說明」或「事情摘要」中填寫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資料,或未經同意之他人個人資料。

2.2 系統自動產生的資料

  • 預約流程事件紀錄、防濫用紀錄(連線位址雜湊,不保存原始 IP)、追蹤同意紀錄機制——目前均未實際啟用或零使用,不會產生對應內容。
  • 系統保有「內部評估註記」欄位設計,目前未啟用任何 AI 意向評估功能,不會產生評估內容,也不會將你的資料交由第三方 AI 服務分析(本網站系統本身而言;賴奇勇個人另有「阿勇秘書」整理工具,僅在賴奇勇自行將內容轉入時才會處理,見第 18.4 節)。若未來啟用,僅適用於啟用後新產生之預約,不會回頭批次處理啟用前已擱置之舊預約資料(避免構成個資法第20條之目的外利用),且本政策將先行更新。
  • 本網站已啟用 Cloudflare Turnstile 人機驗證機制,處理你的連線資訊以判斷是否為自動化程式。

2.3 儲存在你自己裝置上的資料

見第 9.2 節。

2.4 營業方內部作業紀錄

我們可能就該筆預約保存:出席狀態(含你透過確認信連結確認出席,以及我們標記之到場或未到場——該項標記無固定時間限制,由人工依實際情形認定)、聯絡狀態與首次聯絡時間、後續聯絡時間、業務結果狀態與備註、預估及實際佣金、案件參考編號;並可能另建一筆跟進紀錄,內含你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LINE ID、預約需求與補充說明之副本。

3. 資料來源

全部來自你本人填寫的內容,以及你的瀏覽器連線時自動送出的技術資訊。我們不向第三方購買、交換或蒐集你的個人資料。

4. 蒐集與使用目的

一般客戶:安排並確認會面、提供不動產仲介相關諮詢與服務、預約後之聯繫與跟進。異業合作:安排合作洽談及後續聯繫。求職面試:安排面談及人員甄選。所有預約共通:寄送預約確認/改期/取消通知;避免時段重複預約;防止系統遭自動化程式濫用;內部服務品質與流程改善。

上述蒐集與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二十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並依內政部指定地政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於本頁及網站首頁公開上述蒐集目的與法律依據。

5. 預約資料如何處理

預約送出後,系統會:① 將資料儲存於本網站資料庫;② 在營業方工作日曆建立預約事件(第 6 節);③ 視設定寄送預約確認電子郵件給你(第 7 節);④ 以電子郵件與 LINE 通知營業方(第 7、8 節)。

本網站目前之預約確認機制為關閉狀態:你送出預約後,頁面顯示「預約已確認」時,預約即成立;確認信將寄至你填寫之電子郵件,如未收到請以 LINE 與我們確認。(若日後開啟該機制,將先更新本頁並同步更新服務條款相關規定。)

5.1 關於「取消預約」

取消預約不等於刪除你的資料。取消時系統會將該筆預約狀態標示為「已取消」並記錄取消時間,你先前提供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LINE ID 與備註仍會保留在資料庫中。若你希望我們刪除資料,請依第 14 節提出申請。

6. Google Calendar 整合

6.1 本功能整合的是營業方本人的工作日曆,不是你的 Google 帳號。本網站不會要求、也不會存取任何訪客或客戶的 Google 帳號或個人行事曆。

6.2 僅讀取營業方工作日曆事件的開始/結束時間、狀態、是否空閒、事件識別碼,不讀取事件標題、內容或與會者資訊。

6.3 預約成立、改期或取消時,系統會建立、更新或移除對應事件,內容可能包含案件編號、姓名、電話、電子郵件、LINE ID、見面方式、地點、需求與補充說明。

6.4 除非系統設定明確開啟,否則不會將你加入為該事件的與會者,目前預設為關閉。

6.5 取消預約時,系統會嘗試移除對應行事曆事件;若移除失敗,系統目前不會重試,該事件可能持續存在於營業方行事曆中而未被本網站追蹤——這代表第 14 節的刪除承諾,對於已同步至 Google Calendar 的副本無法保證做到,屆時需由營業方另行至行事曆手動確認移除。

6.6 授權憑證僅用於本節所述用途,不會提供、出售或分享給任何第三方。

7. 電子郵件通知

本站使用第三方電子郵件服務協助寄送預約相關通知。寄送時,部分資料會依必要範圍提供予該服務供應商,可能包含姓名、電話、電子郵件、預約時間、見面方式、需求與預約管理連結。

該電子郵件服務之資料保存設定與處理地區,適用其自身之服務條款與隱私政策,處理地區可能位於臺灣以外。

8. LINE 管理通知

新預約成立時,系統會將該筆預約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LINE ID(若你填寫)、洽談目的、預約時間、見面方式、地點、視訊連結(視訊預約時)、備註,傳送至營業方指定的 LINE 接收端(賴奇勇本人的 LINE,或營業方內部的 LINE 管理群組),以供預約處理。預約改期或取消時,也會以同樣方式通知。

收件對象是賴奇勇本人(或營業方內部的 LINE 管理群組),不是你本人。本網站不會主動以 LINE 訊息聯絡你,也不會將你的資料用於 LINE 行銷推播。

LINE 之資料保存期限與儲存地區,適用 LINE 自身之隱私政策。

9. Cookie / localStorage / Tracking

9.1 本網站目前未載入 Google Analytics 4、Google Ads、Meta Pixel、PostHog、Vercel Analytics 或 Google Maps JavaScript API 等第三方分析、廣告或地圖工具。若未來啟用,本政策將先行更新。

9.2 預約頁面會在你自己的瀏覽器本機儲存(localStorage)保存你上次填寫的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與 LINE ID,以便下次自動帶入。這些資料儲存在你自己的裝置上,與已送交本網站資料庫的預約資料是兩回事;取消預約不會清除,你可自行清除瀏覽器資料將其移除。

9.3 系統保有追蹤同意紀錄機制(目前無實際同意流程觸發此機制)。

10. 資料保存期間

10.1 預約主檔(含 appointment_followup 跟進副本) —— 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保存;特定目的消失後,除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其他依法得繼續保存之事由外,應予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目前系統就本項資料未設自動刪除功能,相關申請採第 14 節人工處理。

10.2 通知寄送紀錄 —— 本網站就通知寄送紀錄訂有保存 1 年之政策。目前系統尚無依該期限自動清理之功能,逾期紀錄不會由系統自動移除。你得隨時依第 13、14 節請求刪除。

10.3~10.7 其他系統紀錄(工作佇列、流程事件、防濫用紀錄、地點核可紀錄、同意紀錄) —— 依各自技術現況保存,多數目前未設自動刪除機制,詳細現況可依第 14 節申請查詢。

11. 資料安全

全站以 HTTPS 加密傳輸;管理後台採 Google 帳號登入並以電子郵件白名單限制存取;防濫用與同意紀錄之識別資訊均以雜湊方式儲存;資料庫由 TiDB Cloud 提供,位於 AWS 東京(ap-northeast-1)區域,依服務提供商官方說明採靜態加密儲存。上述僅就資料庫而言,不代表本服務所有環節之資料皆經加密。

12. 第三方服務

服務角色資料處理地區
Google(Calendar)營業方工作日曆整合依 Google 官方說明
第三方電子郵件服務(Resend)預約相關通知寄送依其官方說明,可能位於美國等境外地區
LINE(Messaging API)營業方內部通知(傳送至賴奇勇個人 LINE 或管理群組);你用 LINE 傳訊息給賴奇勇時的傳輸平台(含賴奇勇個人的「阿勇秘書」帳號,見第 18.4 節)依 LINE 官方說明
Google(Apps Script、雲端硬碟、試算表、通訊錄)賴奇勇個人的「阿勇秘書」工具:暫存與整理訊息、客戶名單與行程(僅在賴奇勇將內容轉入該工具時,見第 18.4 節)依 Google 官方說明
Anthropic(Claude,使用賴奇勇本人的訂閱帳號)協助整理「阿勇秘書」收到的訊息(僅在賴奇勇將內容轉入該工具時,見第 18.4 節)依 Anthropic 官方說明
資料庫服務(TiDB Cloud)資料儲存AWS 東京(ap-northeast-1)
Cloudflare(Turnstile)人機驗證依 Cloudflare 官方說明
網站主機服務(Netlify)網站運作依 Netlify 官方說明

各服務對資料之處理適用其自身隱私政策;就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之範圍,本公司依法對其為適當監督。

13. 使用者的資料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你就我們保有之你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且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約定限制: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

  • 第一、二項(查詢/閱覽/複製本),有妨害本公司或第三人重大利益等法定事由時,本公司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拒絕,並附理由通知你。
  • 第三至五項(補充更正/停止利用/刪除),有因本公司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所定事由時,本公司得為必要之限制或拒絕,並附理由通知你。

你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目前不收取費用。

14. 資料刪除與更正申請

請以第 16 節之聯絡方式提出請求,載明姓名與預約時使用之電子郵件或電話;為避免他人冒用,我們會先以該電子郵件或電話確認提出請求者為當事人本人或其委託之人,不會要求提供超出確認所需之資料。我們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三條,於十五日內(查詢/閱覽/複製本)或三十日內(補充/更正/停止/刪除)作成准駁決定並通知你;必要時得延長一次,至多再延長原期限,並書面告知延長原因。

本網站目前沒有自動化刪除流程,相關請求由我們個別處理;取消預約不等於刪除資料。第三方服務(工作日曆、電子郵件、LINE 及其他委外服務)依其自身機制保留之紀錄,我們無法保證同步或立即刪除(另見第 6.5 節關於行事曆副本之說明)。

15. 政策更新

本政策如有修改,我們會於本頁公告修改後全文並更新最後更新日期。如修改涉及將已蒐集之個人資料用於原蒐集特定目的以外之用途,我們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不以你繼續使用本網站視為同意。

16. 聯絡方式

品牌名稱松山買房推薦-賴奇勇
店名大師房屋 敦北民生加盟營業處
經紀業名稱富麗欣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3598411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 130 號
登記經紀人林建任 (102) 北市經證字第 02056 號
承辦人員賴奇勇 副店長/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100) 登字第 170931 號
加盟聲明本店為大師房屋加盟店,係加盟性質之獨立經營體。
隱私權聯絡方式LINE 官方帳號「松山買房推薦-賴奇勇」(@wcs0535s):https://lin.ee/TETl5Fy
聯絡電話0920-870-278(賴奇勇本人手機)

17. 法律適用/其他必要條款

本政策及本網站服務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政策所生之爭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由賴奇勇之住所地或主要營業處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其他爭議且無專屬管轄規定者,依民事訴訟法一般管轄規定定之。

18. 買方需求表與首頁諮詢表單

本節說明你填寫「買方需求表」(本網站 /buyer)或首頁「不想線上預約?填這張也可以」諮詢表單時,我們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在向你蒐集個人資料時應告知的事項。本節沒有說明的部分(例如你的資料權利、聯絡方式、第三方服務),依本政策第 12、13、14、16 節。

18.1 這兩張表單怎麼運作

  • 這兩張表單都不會把你填的內容傳到本網站的伺服器。網頁只在你自己的瀏覽器裡,把你填的內容整理成一段文字;是否送出,由你自己決定——你可以按「用 LINE 傳送」,或複製後用簡訊、LINE 等方式貼給賴奇勇。賴奇勇收到你傳來的訊息時,才開始蒐集你的資料。
  • 本網站不會把這兩張表單的內容儲存在你瀏覽器的 localStorage、sessionStorage 或 cookie(第 9.2 節所述「預約頁面記住上次填寫」的功能,不適用於這兩張表單)。
  • 買方需求表若是從某一件物件或某個社區的頁面點進來,整理出的文字最前面會附上你剛剛在看的物件案號或社區名稱,讓賴奇勇知道你的需求從哪裡來。
  • 你傳送時所用的 LINE 或簡訊,其資料處理適用各該服務自身的政策(見第 8、12 節)。

18.2 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的告知事項

告知事項說明
一、蒐集者名稱賴奇勇本人(與第 2 節「蒐集者」同一人;聯絡方式見第 16 節)。
二、蒐集目的回覆你的諮詢;了解你的買屋或賣屋需求,比對合適的物件,並與你聯繫、提供不動產經紀相關服務;為上述服務聯繫所必要的內部紀錄與管理。
三、個人資料類別首頁諮詢表單:稱呼、聯絡電話(均為必填);諮詢需求類型、方便聯絡的時段;社區或地址、補充說明(選填)。
買方需求表:稱呼、手機(均為必填,另須在「預算」與「想住哪裡」兩項中至少填一項);LINE ID、生日(只填月日也可以)(選填);購屋預算、希望區域與指定學區、物件類型、房數、坪數、樓層、車位等條件;在意與不想要的條件、購屋目的與預計購屋時間;其他想說的話與口述內容(選填);以及你進入表單時的物件案號或社區名稱(若有)。
四、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期間: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特定目的消失後,除有法令規定或其他依法得繼續保存之事由外,予以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你也可以隨時依第 14 節請求刪除。
地區:臺灣地區;你傳送時所用的 LINE 等服務,其處理地區依各該服務官方說明,可能位於境外。
對象:賴奇勇本人。不公開,也不出售或轉給第三人作其他用途;網站運作所必須使用的服務供應商,見第 12 節;賴奇勇個人的「阿勇秘書」工具,見第 18.4 節。
方式:以 LINE、電話、簡訊與你聯繫;人工檢視與整理;可能登錄於賴奇勇管理客戶用的後台資料庫(僅經授權的管理者登入後可讀取,不對外公開),用以比對符合你條件的物件。
五、你可以行使的權利及方式依個資法第三條,你得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刪除;行使方式與處理期限見第 13、14 節,聯絡方式見第 16 節。
六、不提供資料對你權益的影響稱呼與電話是我們聯繫你所必要;買方需求表的「預算」與「想住哪裡」至少要有一項,否則無法比對物件。其餘欄位都是選填,不填只會讓物件比對或回覆比較不精準。 表單旁的「個資告知」勾選框,勾選與否都可以使用表單。

請勿在「補充說明」「其他想說的」「口述」等自由填寫處,寫入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資料,或未經同意的他人個人資料。

18.3 取消、刪除與第三方服務

這兩張表單本身不在網站上留存你的內容,但你已經傳出的 LINE 或簡訊紀錄,會依各該服務的機制,留在你與賴奇勇各自的帳號或裝置中。你請求刪除時,賴奇勇會處理自己保有的紀錄(含後台名單中的登錄);第三方服務依其自身機制保留的紀錄,同第 14 節所述,我們無法保證同步或立即刪除。

18.4 賴奇勇個人的「阿勇秘書」工具

「阿勇秘書」是賴奇勇個人用來整理客戶與行程的 LINE 秘書工具,只接受賴奇勇本人傳給它的訊息。你傳給賴奇勇的訊息(包括你用預約表單、買方需求表或首頁諮詢表單所產生的內容),不會自動進入這個工具。

但如果賴奇勇為了整理客戶資料或安排行程,把你提供的內容(例如稱呼、電話、需求、約定的時間)轉貼或轉述給阿勇秘書,會這樣處理:

  • 訊息原文先暫存在賴奇勇的 Google 試算表(由 Google Apps Script 接收),並可能匯出成檔案放在他的 Google 雲端硬碟,供他的電腦讀取。
  • 賴奇勇的電腦會在固定時間,以 AI 助理 Claude(Anthropic 公司)整理這些訊息:使用賴奇勇本人的訂閱帳號、設定為不開放任何工具(不能讀檔、不能上網),只輸出整理好的客戶資料與行程。
  • 整理結果可能寫入賴奇勇的 Google 試算表、Google 日曆與 Google 通訊錄,並透過 LINE 回覆賴奇勇本人確認。

這些處理僅供賴奇勇本人使用,不公開,也不出售或轉給第三人作其他用途;用途仍是第 18.2 節所述的服務聯繫。雲端上的暫存副本目前不保證會自動清除;你依第 14 節請求刪除時,賴奇勇會一併處理這些暫存與整理後的紀錄(含試算表、日曆、通訊錄中的登錄)。Google、LINE、Anthropic 依其自身機制保留的紀錄,我們無法保證同步或立即刪除;這些服務的處理地區依各自官方說明,可能位於臺灣以外。

18.5 法規出處

本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之告知事項)、第十九條(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之要件)及第二十條(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布之內容為準: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